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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号: G/SPS/N/AUS/502/Add.23
中文标题:
关于卡普拉甲虫应急措施的通知
英文标题:
Notification of emergency measures for khapra beetle
成员国: 通报日期:2025/10/9
产业分类:
覆盖产品:
下列货物(各种原料和加工形式): 稻米(Oryza sativa)[税则1209,1006] 鹰嘴豆(Cicer arietinum)[关税号1209,07131106] 瓜籽(葫芦科)[税则号1209,1207] 孜然种子(Cuminum cyminum)[税则号1209、0909] 红花种子(Carthamus tinctorius)[税则号1209,1207] 豆籽(Phaseolus)[税则号1209、0713、1106] 大豆(最大甘氨酸)[关税号1209,1201] 绿豆、豇豆(Vigna)[税则号1209、0713、1106] 小扁豆(Lens culinaris)[税则号1209、0713、1106] 小麦(Triticum aestivum)[税则1209,1001,1104,1103,1101] 芫荽子(Coriandrum sativum)[税则号1209,0909] 芹菜种子(Apium graveolens)[税则号1209] 花生(Arachis hypogaea)[税则号1209、1202、0713、1106] 干辣椒(Capsicum spp)[税则号1209,0904] 蚕豆(Vicia Faba)[关税号1209、0713、1106] 鸽豆(Cajanus cajan)[税则号1209、0713、1106] 豌豆(Pisum sativum)[税则号1209、0713、1106] 茴香种子(小茴香属)。[税则号1209,0909] 下列例外情况适用:商业生产和包装的蒸煮货物,商业生产的冷冻食品和冷冻植物产品,或新鲜蔬菜。
内容概述:
澳大利亚目前已采取紧急措施,应对khapra甲虫(Trogoderma granarium)进入该国的风险。这包括对在卡普拉甲虫目标风险国家包装的高风险植物产品(如大米、豆类、扁豆等)进行强制性的边境前处理。澳大利亚正在实施一项改变,即如何管理大气压下的可控大气(CA)治疗。从2025年10月30日起,澳大利亚将只接受由澳大利亚边境前治疗提供商方案AusTreat批准的治疗提供商在大气压下进行的CA治疗。经批准的治疗提供者将在农业、渔业和林业部(DAFF)网站上的治疗提供者名单上公开列出。这一变化将影响目前获准在AusTreat计划之外进行CA治疗的少数治疗提供者,以及寻求在澳大利亚进口产品的大气压下进行CA处理的新提供者。澳大利亚的进口许可条件将于2025年10月30日更新。植物检疫证书上要求的额外声明将更新如下:“根据所附的处理证书[插入处理证书编号],货物由澳大利亚处理供应商名单中批准的处理供应商根据澳大利亚的受控大气处理方法在受控大气中处理。”注:这一变化不适用于使用变压受控大气、溴甲烷熏蒸或热处理的khapra甲虫处理。对于这些治疗类型,目前不强制要求使用根据边境前治疗提供者计划注册的治疗提供者。这些治疗提供者应继续遵守现有的进口要求。然而,我们强烈鼓励符合条件的治疗提供者在AusTreat下注册,因为AusTread框架将在未来逐步扩展到包括这些治疗。治疗提供者注册治疗提供者现在可以在2025年10月30日生效的这一要求之前注册AusTreat。寻求在2025年1月30日前获得批准的治疗提供者必须在2025年2月15日前提交申请,以便DAFF有足够的处理时间。治疗提供者需要提交“AusTreat注册申请表”和“可控气氛(大气压)治疗表”。这些表格可在以下网页上找到:AusTreat边境前生物安全治疗提供者计划-DAFF更多信息如需更多信息,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DAFF的植物进口运营团队atimports@aff.gov.au(请将电子邮件的主题行命名为“T2工厂——Khapra紧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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