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的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的正式注册用户。
2、服务简介
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用户必须:
(1)提供设备,包括个人电脑一台、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等。
基于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应同意:
(1)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不公开用户的姓名、地址、电子邮箱等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但除以下情况外:
(1)用户授权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透露这些信息。
(2)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包含有不正确的信息,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保留结束用户使用网络服务资格的权利。
3、服务条款的修改
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以及各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并将在浙江省标准服务网的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本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如果不同意所修改的内容,用户有权主动取消获得的网络服务。
4、服务修订
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5、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作为对以上第二点个人注册资料分析的补充,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一定不会公开、修改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中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1)当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我们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
(2)用户授权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透露这些信息。
(3)符合其它相关的要求。
6、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对自身、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用户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立即通告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
7、拒绝提供担保
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所有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不对任何技术性的错误承担责任,如:信息获取时或信息输入时发生的错误,因系统原因发生的服务中断、出错等。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在对网上购物服务或交易进程,不做担保。
8、对用户信息的存储和限制
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服务条款的权利。用户违背服务条款的规定,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有权中断对其提供网络服务。
9、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用户承诺: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不使用网络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遵守所有使用网络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另外,用户也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是禁止的。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用户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若在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10、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而产生的费用等。
11、结束服务
用户或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服务。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有权单方不经通知终止向用户提供某一项或多项服务;用户有权单方不经通知终止接受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的服务。
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服务的权利立即终止。从那时起,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不再对用户承担任何义务。
12、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13、内容的所有权
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网络服务内容的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系统的全部内容;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为用户提供的其它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均属于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并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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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法律
网络服务条款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相一致,用户和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一致同意服从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所在地法院管辖。如发生浙江省标准信息服务网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15、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归本网站所有。
您只有无条件接收以上所有服务条款,才能继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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